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部署要求,促进解决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相关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山南市检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7月22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洛桑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严格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
全环境。
按照部署,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旦增带队组织3名干警先后两次对我县辖区内的相关单位、加气站、酒店及娱乐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
7月23日第一次检查主要围绕县城内油、气、特种设备使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包括县城内的电梯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有无定期保养,娱乐场所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消防设备有无损坏或老化,加气站工作人员有无受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证书是否齐全等情况。检查中发现责任单位能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较完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较为良好,但仍存在个别电梯特种设备适用标志已过期、盛钰酒店在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情况下使用电梯,部分娱乐场所未设置安全示意图等问题。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确定了整改期限。8月11日我院干警就第一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发现均已整改到位。
通过这两次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做到了对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防控。我院将安全生产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脚踏实地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为经营企业、辖区居民营造安全、放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