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专题会议,对高检院下发的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以及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第一批至第三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洛桑主持。
会议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如何发挥好领导、担当作用,如何准确立案监督,如何准确把握构成要件、准确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准确把握妨害公务罪受侵害对象的范围,有效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进行了重点学习。
会议要求,一是借鉴典型案例,依法打击各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从严把握定性定罪,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法律。二是加强沟通,遇到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做到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通过此次学习,为我们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办案方向,为解决涉疫情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检察方案,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维护办理涉疫情案件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提供了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