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措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集中(扩大)学习会,会议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的第二章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相关内容,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达娃主持,全院在家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提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措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随后由两名干警围绕本次专题学习内容,并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切实将维护民族团结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各类案件时,充分考虑民族因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探索创新检察工作服务民族团结的新路径、新方法。二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行动自觉。全院干警要全面系统学习相关《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深刻汲取身边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时刻在“八小时”内外警醒自我、约束自我,确保“六项纪律”入脑入心,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三要严格按照《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结合本院实际,全面梳理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在规则框架内有序开展,将相关要求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提升基层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