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0日,我院派出检察员对被告人卓某、白某、曲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以主次分明、条理清晰,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公诉人从定罪、量刑方面发表公诉意见。以揭露犯罪和感化教育结合,达到幡然醒悟,认罪伏法效果。
案件经过法庭质证、认证合议庭采纳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2月28日判处被告人卓某和白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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