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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力守护碧水清流——召开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
时间:2025-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6月17日上午,措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污水处理厂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就县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问题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会议由检察长(人选)白玛康卓主持

磋商会上,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首先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了各类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其次通报了案件线索核查情况,指出县污水处理厂自建成运营以来,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长期违规排放处理后的污水。虽然厂方污水处理流程符合相关标准,但缺乏合法排污手续,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随后,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说明,深刻反思了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会各方围绕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整改期限等内容展开深入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责令县污水处理厂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取得之前规范采取临时处理措施,确保排放污水达标;二是督促县污水处理厂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持续跟进监督;三是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如果未达到相关要求,责令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对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影响开展评估,落实生态修复或补偿措施。同时,双方就定期开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实现信息互通;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共同组织环保普法宣传,强化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等事项达成了共识。

此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的召开,为解决污水处理厂无证排污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沟通平台,实现了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为保护县域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力度,对同类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守护措美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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