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检伴行,护“未”前行。为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一号检察建议”,措美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部干警利用两天的时间前往辖区内9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本次监督活动,干警们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等方式,重点对校园安全管理、监控设备运行以及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全等问题与校方进行沟通反馈并提出口头整改建议。校方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各项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措美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以检察之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